我的一个朋友男30岁,谈了个35的女朋友,因为男方家长从前就反对他找比自己大的女友,以前找过一个大4岁的,也是因为家长反对没有成。所以这一次,他和她心里都明白不会有结果。
于是双方商量好,他找个老婆结婚,她也找个老公结婚,以后做情人。
但是她说在同一个城市,如果他和别的女孩子恋爱万一被她遇到她会受不了,所以她暂时先去了上海,说等他登记结婚之后,她再回来。然后继续做情人。
我即不是事件中的男方,也不是女方。就这个问题,我与男方讨论过,而且我不认同这种爱一个人的方式,我认为爱是让对方幸福,而不是占有对方。但是他认为他们做不成夫妻很无奈所以中能选择做情人,认为这就是爱。
就这个问题我们昨天辩论很久,所以,今天发一来,也请大家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
(本人随时追加积分,也请大家客观回答,对于为了拿分而刻意讨好的,我绝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