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盖章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一样么

如题所述

法院盖章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不一样。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双方签字即有效。离婚证是民政局发给的证明文件,确认双方关系解除。若法院判决离婚,需持判决书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两者在性质、功能、办理流程上不同。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2、离婚协议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内容;
3、离婚协议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可作为判决依据;
4、离婚协议一旦经法院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
5、若一方违反离婚协议,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间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证则是民政局发放的正式文件,用以确认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若是法院判决离婚,则必须以判决书为依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显示两者在性质、功能和办理流程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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