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用卡在美国刚申请的!前几天到的账单被别人拿了忘记告诉我!我现在会被罚款和取消信用卡

如题所述

我的信用卡在美国刚申请的!前几天到的账单被别人拿了忘记告诉我!我现在会被罚款和取消信用卡吗!上周

希望你赶得上吧,毕竟寄过去是要花时间的。LZ可以在寄支票时附信说明情况或打个电话给银行说明情况,外国的银行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申请信用卡合法吗?

合法。

经常使用信用卡的朋友都了解,当拿到信用卡的天起,银行便承诺给你相应额度的预付款。如果你办了一张额度为1万的信用卡,银行就答应了随时可以借1万快钱给你,你可以在最长为56天的免息期内还给银行,这之间不算你的利息,但是这个预付款只能用来消费,银行不提倡你换成现金取出来,因为当你到ATM机器上取现的时候,你只能取出占额度50%的现金,同时这些现金还需要收取你3%的手续费,当你钱取出来以后,银行会给你开始算利息,一般情况下是每天万分之五。 换一个角度,如果我们不去取现,拿信用卡消费就会转变为一下几个优势: 一、可以全额消费,如你的卡是1万额度的,就可消费1万元; 二、消费的手续费没有,如果是套现,一般是收取2%个点,比正常取现要便宜; 三、没有利息,你可以在最长为56天的免息期内将银行的钱还上,无任何利息。 ,而不是到ATM机器上直接取现,大家应该有了大致的了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多次套现,数额巨大的,有可能被银行部门认定为恶意透支。就是被视为违法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界定。

非法办理信用卡会负出哪些刑事责任?

如果冒用金额超过5千元,构成信用卡罪。如果5千元以下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偿还所有欠款。这个只是民事责任的赔偿义务,不影响你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追诉,因为,信用卡罪必须进行公诉,受害人并没有诉权,诉权是国家通过检察院进行公诉提出的。

只要有人,不管是任何人举报或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发现了你的罪行,你就必然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你的信用卡金额是5000至50000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金额是5万至20万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金额是20万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

从你的行为上看,你一共有两个犯罪行为,一个是伪造信用卡,一个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银行,因此,即使你的金额没有达到5万元,也符合“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你很有可能适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个刑罚幅度。

################

楼上的那个所谓“法律专家”,我已经快无法容忍你到处乱回答法律问题,对当事人完全不负责任,我极度怀疑你是否是北学院毕业生!你的这种极其弱智的法学水平和极度不负责任的回答,已经导致了很多不明真相的询问者作出错误的判断。你再这样回答法律问题,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仅仅凭你个人极度弱智的法学水平回答法律问题,我会开骂的!受不了,没素质!

做人要厚道,做法律人更要有素质!

################

法律依据一: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七、根据《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罪。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六、信用卡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

信用卡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行为。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这种行为即为此项所称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

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行为,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屡教不改的;因其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身份证被别人办信用卡对银行有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