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明星市长”的她,私生活混乱不堪,最终又因什么获刑11年?

如题所述

这一位明星市长,是一个非常“传奇”的人物,且听我慢慢说来。首先,要了解一个人,我们先从她最基本的身份开始说起,她叫李启红,于1954年4月出生在广东中山市,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她年纪只有十四岁,在她三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坐上了广东省中山县烟墩区的党委副书记以及办事处主任,并且身兼数职,还担任着中山市妇联副主任、主席以及副主席,当然了,还有很多职位也是她的,比如说:中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以及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的是,她的能力是非常强的。接下来,就让我来看看,中山市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地方呢?

▲李启红

中山,位于中国广东省,当地人都称“香山”,全国上下找不出5个不设区的地级市,而中山就是其中之一,值得一说的是,中山市也同样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地区性中心城市之一。广东四小虎的其中之一就是顺德、南海、东莞还有就是中山了。不仅仅是这样,中山还被称为广东省曲艺之乡、华侨之乡的美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想必大家也和我一样吧,觉得在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养成的人物也一定会很好的。根据有关记载,李启红曾当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李启红

这一称号可以说是非常的重要了。给予她的颁奖词是:“前瞻木兰,情系中山”。节目组对其评价是:“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杰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务实的作风,前瞻性的眼光,引领中山迈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可以看出来,李启红是一个很好的市长。

私生活混乱不堪,劣迹斑斑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表面上光鲜亮丽的李启红,她的私生活是非常乱的。没有见过的李启红,她私底下贪财好色,私生活及其混乱。曾经有资料记载,李启红在自己的生活中,非常的不检点,曾经包养过10个情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这种事情做得久了,自然也就被人知晓了。天有不测风云 ,人有旦夕祸福。在2010年5月30日,李启红涉嫌职务犯罪被“双规”。这个案件就得到了侦查,开始向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院提起公诉。

▲李启红

一年之后,广州市中院开始正式审理此案。开庭后不久,就找到了很多的证据指控:证据显示,在2006年至2010年间,这位受人尊敬的市长,李启红利用自己的高职务,私自牟取利益,只为满足自己的需求。涉嫌受贿港币高达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在此之后,又找到了新的证据,出现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等罪名,法院审理查明之后,就决定审理此案。

▲李启红

最终由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李启红身为一个高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作为一个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私自利用自己的身份去参加购买证券,从中获取盈利,受贿收益高达人民币1983万多元,除此之外,还泄露了国家经济信息,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这为其一;被告人李启红利用自己的身份,为同伙梁某提供了相关帮助,收受其贿送港币高达40万元。总的来说,总共受贿金额总计一百万人民币。

总结

事后,李启红非常后悔,感到十分的懊悔不已,他表示,我自己做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现在我十分的后悔,我要告诉大家的事情是,不要轻易的挑战法律的底线,在欲望面前,要坚定自己的信仰,一个人啊,三观要正,长大了以后,成为一个成年人以后,就不要再去轻易的打破常规了。怎么样,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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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8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保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处副处长、武威市招商局局长、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武威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18万元、美元2万元、黄金300克,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姜保红部分犯罪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姜保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04-06
最后的她因为涉嫌受贿,还泄露了国家经济信息。
第3个回答  2021-04-02
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刑了,而且好像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所以被举报了,希望我们现在的人都能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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