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
一般来说,如果你在该工厂没有满一年的话,也会算作一年来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并且公司有义务在搬迁前一个月通知工人,让其做好心理准备。如果工厂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那你可以向工厂提起双倍的工资赔偿金。
对于工厂搬迁,如果工厂搬迁的新地址是你们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工厂明确说了要搬迁到哪里,这种情况应该遵从工厂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没有出现前两者的情况,并且由于工厂搬迁的新地址,对你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时候工厂就应该与你进行协商,确定可以去新地址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去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不能去且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来说,也是需要提前30天向工人进行书面的申请。如果是属于工厂马上搬迁,工人却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工人则需要向工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且如果你是提前了30天进行申请的话,当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该工厂应当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工厂搬迁对于部分工作人员来说,可能是一件大事,因为不确保自己会不会去新地址上班,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各个方面的影响,尽快作出决定。
二、工厂搬迁员工不愿去新地址上班有赔偿吗
有些工厂认为,工厂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员工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十分不严谨的。
对于员工所在的工厂来说,工厂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新地方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与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工厂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在该工厂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工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在该工厂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三、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立定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述内容是企业拆迁员工赔偿补偿原则和相关法律依据。由于员工不能去新地方工作是由于企业拆迁引起的并不是员工的个人原因,所以企业要按照合同法给予相应的补偿。若是企业没有给离职员工补偿,员工可以整理相关证据后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协调或者申请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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