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如果公司的工资重死,工资变成底薪,加绩效后,这种情况已经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如果习性能够发现,这其实是在变相降薪,需要谨慎处理。
如果以前公司实行的是固定薪资的话,而现在突然要将固定薪资变为底薪加绩效,这种情况其实已经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对于一些细心的员工,他们可以发现,这其实是一种变相降薪,因为劳动报酬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核心权益和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这样其实是想让员工更加卖力的为公司工作,这样的工资方式可能在员工经过很大的努力以后,才能达到和以前固定工资一样的水平。所以这就是想要消耗员工的劳动力。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已经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了,公司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固定工资转化为绩效工资,其实质就是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变相降薪。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公司没有让员工同意将固定薪资变为底薪加绩效,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了,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公司想要员工同意这种变更,那么就需要给员工做出一个保障。说明换成这种工资方式,以后会领到的工资更多。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以前的固定薪资是5000元,而现在换成底薪加绩效后,还是5000元,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获得这5000元,对于这样的情况,员工怎么会同意呢?所以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降薪。对于这种情况,员工要学会维权,如果劳动合同上标明的是固定薪薪,而公司直接转变工资方式的话。可以到有关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
固定薪资变为底薪加绩效后,员工可能需要花费更大的努力,才能拿到像以前一样的工资。所以说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