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3个月不下判决书正常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正常,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可以先跟主办该案件的法官进行联系,询问下案件的进展,若是因为法官个人原因导致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诉。民事纠纷的情况下,民事诉讼审理案件的方式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为:1、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相关事项后正式开庭;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双方举证质证。可能包括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宣读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3、法庭辩论;4、辩论终结,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最后意见后宣布休庭。对于可以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再审案件按照 第一审程序或者 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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