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车祸早故女婿有没有义务抚养

如题所述

从法律上讲,老人和女婿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女婿对老人也没有承担赡养义务。但是有一种情况,他不养您,那就是他的错!如果他占有了您女儿的财产,还不养老的话,这就说不过去了,大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告他,如果是这种情况打官司,胜算还是挺大的。

你和你女婿没有血缘,你也没有抚养他,只不过是,你把你女儿嫁给他。他们成了夫妻。虽然平日里你们都是父母子女相称,但是并非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父母。

现在女儿不在了,女婿选择重组家庭。这种亲情上的联系就更少了,说句扎心的话,那更是外人了。如果他真的选择想干粘撇得干干净净,那咱也是没有办法。

同样的,而且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女婿不在了,你的女儿选择再嫁,你是没有义务去赡养公公婆婆,这也是非常公平的!

如果女婿不帮忙的话,女方父母养老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首先要了解女方父母家中除了这个女儿还有没有其他的子女,我们还是要分情况来谈的。

1.如果家里还有其他的孩子,那就由其他 的孩子来赡养你,这是他们的义务,也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2.如果不在的这个女儿是你的独生女,且您的年纪也已经大了,不打算再收养孩子。那么您这种情况是属于失独家庭的。(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也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3.如果提出您的女儿有孩子的话,那就是您的外孙,一般情况下,孙辈对祖辈没有赡养义务。但是如果子女先于祖辈去世的,或者子女没有能力赡养。那么孙辈就必须得承担起祖辈的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如果没有孙辈,或者孙辈的年纪还太小,还没有能力赡养老人,那么还有一种选择,是去跟女婿协商。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实,也不能看出来,这是国家鼓励女婿人赡养老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女婿尽了赡养责任,如果女方父母离世后,女婿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父母的遗产。


就算以上所有情况都不符合女方父母的事实,也不用担心,国家努力会让每一个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农村的五保政策,还有养老政策等等都会帮助到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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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11
您好,从法律规定来看女婿对岳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如果女婿自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也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22-09-11
在配偶过世后,女婿对岳父母,儿媳对于公婆,都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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