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系统治理,促进良性互动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我国传统的国家安全事务分散于安全部、工信部、公安部、国信办等部委,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权责不一、效率低下等弊端。在网络时代,这种管理模式已经严重滞后,迫切需要从顶层进行设计和整合,并赋予新的职能业务部门更多的政策手段。
二、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
网络管理要靠法律支撑,也需要法律规范。依法维护网络安全,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网络强国的有力保障。依法治网要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来规制,使得网络治理有序化、常态化。
三、坚持综合治理,加强社会规制
坚持综合治理,加强法律与道德的协同共治。要用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引领网络舆论、占领网络阵地,同时要疏导网民情绪,营造理性的网络环境。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网络法制文化创建活动,是网络综合治理不可或缺的要素。
四、坚持源头治理,健全管理平台
坚持源头治理,构筑防控第一岛链。网络源头治理,关键是要紧紧扭住龙头企业,使其开发的各类互联网产品,都符合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条例和法规。要加强互联网许可证和备案手续的审查与监管,加大对申办人资格的审查,进行实名认证。要加强对注册网址、域名的监管,加快高科技监控技术的研发。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追根溯源,将网络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保障网络安全。
五、健全基层网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健全基层网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要加大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设备的普及力度,消除地区间的数字鸿沟;同时加大软硬件、网络安全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生产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软硬件产品,以提升对恶意攻击的“黑客”的监控和防范解决能力。
网络监管部门应紧跟网络跨平台服务要求,积极介入不同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能动、联动的监管机制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实现网络监管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