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重庆市酉阳县苍岭镇2019年农村贫困户建房有新政策吗

如题所述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

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每户补助7500元。

D级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0000元;

拆除危旧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拆除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补助2000元/户,拆除面积50-100平方米以内的补助3000元/户,拆除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补助4000元。

D级危房或无房户购置安全闲置房、D级危房加固改造最高补助20000元/户。

申请流程:

(一)申请。在当地乡镇的指导和政策宣传下,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收集贫困户住房信息,审核签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农户提交建房申请应明确改造方式、建设面积、建设类型、投资额度、资金组成、开竣工时间等,上述内容经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上报的贫困户申请后,组织村社、村监委会、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或专业技术人员入户按省住建厅《农房安全鉴定标准(试行)》进行鉴定和核查。

经鉴定符合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改造条件的,以村为单位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据实填写危房改造鉴定表及补助申请审批表,报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等部门审查。

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各乡镇,由乡镇将材料退回贫困户本人,并说明原因。

扩展资料:

相关政策:

1、改造方式

C级危房改造直接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可选择原址新建、异地新建和房屋置换等方式。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动员工匠人员,大力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C级危房加固技术。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2、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针对D级危房改造户,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各乡镇可根据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遵循适用原则,充分考虑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制定细化面积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3、质量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按照“五个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

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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