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房屋是父亲名字怎样过户给儿子

如题所述

你好!需要先确认一下:这房子是否在你父母婚后取得的?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前你父亲就有的: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房子不发生继承,要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只需要你父亲一个人同意就可以。过户有两种方法:由你父亲赠与儿子(写下赠与协议,带房产证、你父亲的身份证、儿子的身份证,到房管局过户)或卖给儿子,亲生父子之间赠与税费也较低。n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后所得:即使只有你父亲一人名字,也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房子一半是你父亲的,另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用于继承,没有遗嘱时,应由你父亲、你和你母亲的其他子女、你母亲去世时还活着的你外公外婆共同继承。如果过户给儿子,需要以上所有继承人都签字放弃继承并赠与儿子才可以。儿子通过继承得到房产时:以前要求必须办理继承公证,2016年8月起有司法部的通知规定不再强制公证,办理继承遗产房过户时,可以先到当地房管局问一下是否必须公证。

一、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请免税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3、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继承公证书;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地税局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三、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房屋继承公证书;

3、房产证原件;

4、免税凭证;

5、如被继承人不便前往办理,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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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09
一、如果这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现在你母亲去世,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房产成了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即你父亲和你继承。
二、如果你想要这个房屋的所有权,那么需要经过你父亲的同意才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你。
三、如果你父亲同意,那么你们双方需要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四、、房屋继承的过户费
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法定继承人免征,非法定继承人要缴纳1.5%的契税
4、印花税:5元/证,0.05%(各地不一样)
5、转让手续费;1元/平米(有可能不一样)(国家有规定2017年四月一日起将停止收取此项费用,具体是否已经停止,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
6、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各地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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