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干活受伤用理赔吗

雇人干活受伤用理赔吗

这种情况属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雇主需要承担相关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先有好协商,也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介入调解,协商确定调解方案及赔偿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具体标准如下:

1、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3、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4、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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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31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1. 首先要看对方受伤是因为 什么原因导致 引起的。如果因为他们个人的失误导致受伤,应当自己承担责任。你方是没有相应的赔偿义务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 通常情况下 ,在承揽 合同法律 关系中造成损害的,原则上由承揽人本人担责,只有在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6

第3个回答  2019-06-26
朋友叫我挣钱,给他亲戚锯树。意外我受伤骨折,有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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