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去交警队结案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去交警队结案怎么办?一个太婆过人行道碰在了我的后视镜上,通过了110,120把人拉去医院检查了什么问题也没有,交警已判定我全责,,都过了五六天了,喊对方去结案,他就一天推一天说没空,怎么办啊?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承担;2、医药费可以付,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其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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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可以去申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有人身事故和物损事故两种。人身事故是交通事故中一切涉及人员死伤的事故。

    世界上多数国家规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者不须住院治疗的列为轻伤,须住院治疗的列为重伤,在30天以内死亡的为事故死亡。以经费损失计算事故的标准,各国甚至一国不同地区都不相同。美国有的州规定总的经费损失在 100美元以上的事件为事故。

    中国现在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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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交通事故,对方不去交警队结案怎么办?其实不用管他,对你没什么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车祸伤者不肯去交警大队结案的,交警大队可以按规定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

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

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

可见,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的终结,公安机关也有主动权,从调解开始,公安机关的调解时间为10天, 在伤者无法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结调解。

综上,车祸伤者不肯去交警大队结案的情况下,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深圳交通死亡赔偿:http://www.peichang.cn/list/id77zid1.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29
可以判全责也可以判主责,因为你是进入辅道。对方不去处理,交警队还是可以下达事故认定书,下达认定书3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就可以结案了。自处自赔,你找你自己保险公司修理就行了,不用起诉对方。关键看你的车损超过2000元没有,超过就没有这么简单。交警队只负责下达认定书和调解,别的责任不负。
第4个回答  2015-09-29
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事故的当事人又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就结案了。
一,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期限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请求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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