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能销售预包装食品,我卖了散装食品超范围经营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食品超范围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二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关许可。

第五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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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0
情节不严重,没有受到投诉举报,没有安全事故的话,一般只会下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可能会处罚款等等。
建议及时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 经营范围变更,增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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