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04-25
①持有外国国籍、且修完本校韩国语教育院课程400课时(6个月)以上后入学的学生
可免收入学费,同事支付学费1/2作为奖学金(一年级第二学期应遵守第③项)
②持有外国国籍的学生入学的时候(一年级第二学期应遵守第③项)
支付学费的1/2作为奖学金
③持有外国国籍的学生,在前一学期的成绩超过2.50分以上的学生中
按照校区分别支付如下。(插班的学生插入年级时第一学期没有奖学金,第二学期开始也遵守第③项)
支付额
-成绩超过3.50分的学生支付学费的1/3
-成绩超过3.00分的学生支付学费的1/2
-成绩超过2.50分的学生支付学费的2/3
支付期间:8个学期(一年级第一学期应遵守①,②项)
*申请听课后没有不及格的学生作为奖学金支付对象
--毕业学分为140分的本科生应申请17学分以上的课程
--毕业学分为132分的本科生应申请16学分以上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