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今年六月毕业,我于2014年11月24日到某公司试工并通过,于2014年12月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工资2000元,但因能力突出提前一月转正,也就是2015年1月1日正式转正,转正工资3500元,上五险没有一金。但是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转正后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过三方协议,现在我不想在这家公司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现在提出辞职,是否可以立即离职,还有劳动法规定转正未满一年没有签合同的公司需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我签过三方,不知道对这个有没有影响,另外如果需要取证事实劳动关系,怎样的证据才有效?
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