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很多人都认为女婿娶了自己女儿就应该赡养自己,现在民法典一实施,就告诉了广大民众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而实际上是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不规定女婿对岳父母同样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往后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了,这个时候只能说他这样做违反道德了。当然,很多人认为既然如此,那儿媳是否就应该对公公婆婆没有赡养义务了?答案是肯定的。
当然了,面对女婿不孝顺,不愿意赡养岳父岳母这个问题,作者认为防范比去改变一个人更为简单,如果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那我们在挑选女婿的时候就应该擦亮眼睛。我们从小就要让孩子知道,知恩图报,百善孝为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教育孩子要懂得孝顺父母,因此我们要孝顺自己的父母给孩子做榜样。倘若女儿有孝心,她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就会为父母考虑。
其次,靠谁都不如依靠自己,趁着年轻,赶紧努力挣钱为自己养老做准备,在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请保姆来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因为女儿和女婿不一定有经济实力来照顾,同时也不一定有时间,所以依靠自己提前做好准备是最踏实的办法。
国家应该倡导夫妻有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都应该无条件执行。这才是尊老老敬老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老人别说是岳父母,就是与我们不相干的陌生老人,有困难时也应该伸出援助之手。随着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全面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背景下,特别是更多的药品不断降价并进入医保目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即使出现了女儿弱势、女婿拒养的情况,应该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