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锐: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大教学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大教学论》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病、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学制、教学法、体育、德育、宗教教育、学校管理等。实际上,它包含了整本教育学的内容,并且奠定了今日分科教学法的基础。该书除了《致意读者》等部分之外,全书共33章,可分为六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1-5章),论述人生的目的以及人的可教育性
作者以《圣经》的《创世纪》为根据,加上传统的神学目的论,认为人不仅要认识自己,而且还要认识上帝,因为上帝是永生、智慧和幸福的根源,人是上帝的造物、爱物和形象。他认为,现世的人生严格讲并不是人生,而是永生的序幕,世间的生活只是永生的一种预备,其目的是使灵魂利用身体作中介,去为未来的生活预备各种有用的事情。人的终极目标是与上帝共享永恒的幸福,为此,人在有形的造物之中要成为:理性的动物,一切造物的主宰和造物主的形象与爱物。人生成就要:熟悉万物,具有管束万物与自己的能力;使自己与万物均归于万有之源的上帝。人类的一切优点都完全表现在博学、德行和虔信这三种品质中,这是今生与来生的基础,是我们生活的要点。同时他认为人也是可以被教育的,“谁也不能野到不能驯服的境地,只要他肯耐心地倾听教导与知识”。
第二部分(6-9章),主要探讨教育的目的以及教育的社会作用
作者认为,知识、德行与虔信的种子是天生在我们身上的,但应该从祈祷、教育、行动中去取得,只有受过恰当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从知识、道德、虔信、艺术和身体等方面去发展人。另外,塑造人、教育人应从少年儿童时期开始,因为这时候欲望正在沸腾,思想很迅捷,记忆很牢固。因此,在很小的时候就要把人形成到合乎智慧的标准,养成良好的习惯。
作者认为,学校的产生为少年儿童接受教育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不仅有钱有势的人的子女应该进学校,而且一切城镇乡村的男女儿童,不分富贵贫贱,都应该进学校。他坚信人受教育而能获得发展的可能性,驳斥“智力迟钝”儿童不宜学习的论调。“人的心性愈是迟钝孱弱,他便愈加需要帮助,使他能尽量摆脱粗犷和愚蠢”;“世上找不出一个人的智性孱弱到了不能用教化去改进的地步”。
第三部分(10-14章),论证改革旧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创办新学校
作者认为,人人应该受到一种周全的教育,应该借助学校做到:“通过科学与艺术的研究来培植我们的才能;学会语文;形成诚笃的德行;虔诚地崇拜上帝。学校应成为造就人的工场,实现真正的人生目的”。但是在“当时没有一所完善的学校,设立了学校的地方,学校不是为整个社会设立的,而只是为富人设立的;学校教导青年的方法是非常严酷的,学校变成了儿童恐怖的场所,变成了他们的才智的屠宰场,大部分学生对学习与书本都感到厌恶;继续学下去的人都没有获得一种认真的或广博的教育,获得的只是一种荒谬的和害人的教育;学校培养不出合乎德行的品性,培养出的只是一种虚伪的道德外表,一种令人生厌的、外来的文化皮毛和一些专务世俗虚荣的眼光与手脚”。因此,夸美纽斯特别强调要改革旧教育,创办新学校。其新教育的体系主要有以下内容:(1)一切青年都能受到教育;(2)他们都能学到一切可以使人变成有智慧、有德行、能虔信的科目;(3)教育是生活的预备,能在成年以前完成;(4)实施教育不用严酷或强迫方法,而用温和轻快、自然的方法;(5)这种教育应是真实的、彻底的;(6)教育是轻松的,课堂教学每天只有4小时,一个先生可以同时教几百个学生,而所受的辛苦要比现在教一个学生少10倍。他认为在宇宙万物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自然秩序,并把教育适应自然作为改革学校的主导原则。他要求教师像园丁、画家和建筑师那样步随自然的后尘,从自然中寻找教育工作的秩序。秩序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教学艺术的主导原则。另外还有教学的五项原则:(1)延长生命的原则;(2)精简科目,使知识能够更快地获得的原则;(3)抓住机会,使知识一定能被获得的原则;(4)开发心智,使知识容易获得的原则;(5)使判断力变锐利,使知识能够彻底地被获得的原则。
第四部分(15-19章),详细论证了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
作者指出,良好的学校组织主要在于工作与休息分配得当,有赖于读书、松缓、紧张的间隙与娱乐的分配。教师要引导儿童遵守饮食有节制、身体有运动、注意休息这三个原则,尽可能长久地保持生命与健康。为了使儿童能茁壮成长,作者对教与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建议,如人类的教育要从儿童时期开始;早晨最宜读书;一切学科都应加以排列,使其适合学生的年龄等。夸美纽斯着重对教学的便易性、彻底性和迅速性原则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如废除强制灌输的方法,多方激发儿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教学应从观察开始,运用直观方法;教学内容的安排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近及远,从一般到特殊,务使先学的为后学的扫清道路;依据学生的智力特点安排课程;加强练习、实践以巩固知识;实行班级授课制,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等等。
第五部分(20-25章),专门论述教育方法
作者认为,科学是关于自然的知识,讲授科学必须遵守下列规则:(1)向学生讲授所有应该知道的事物;(2)所教的内容能在日常生活中应用;(3)要通过事物的原因去教;(4)先教事物的一般原则,后教事物的细节;(5)一切事物都必须按照适当的顺序去教授;(6)要强调事物之间的区别,使学生得到的知识更清晰和明白。
艺术与实践息息相关,学生学会一种艺术,除了备好工具、材料和模型之外,还需要三件事:材料的正确利用、熟练的指导、经常实践。因此,艺术的教学必须强调模仿、练习和不断的实践。
语文是一种手段,可使我们得到知识,并把知识传授给别人。语文教学要注意掌握语法规则、和事物的学习相联系、多实践运用这三个问题。
在道德教育方法上,他提出了以下建议:(1)主要的德行,如持重、节制、坚忍与正直应当首先培植;(2)持重应当从接受良好的教导,从学习事物间的真正区别和那些事物的相对价值去获得;(3)节制应当在儿童的饮食、睡眠与起床、工作与游戏等方面去培养;(4)坚忍应当从自我克制中学习;(5)德行应该在邪恶尚未占住心灵之前,早早就教;(6)德行是由经常作正当的事情学来的。另外关于教材的问题,他认为《圣经》是知识的唯一真实来源,学生应以全部时间去寻求它们的真实意义。
第六部分(26-33章),讨论学校的管理
夸美纽斯认为,纪律是学校的发动力和推动力。但纪律教育不是强制和鞭挞,应该用良好的榜样、温和的言词,并且不断诚恳地、直率地关心学生,突发的愤怒只能用在例外的情境上面,应当存心使结果能恢复良好的感情。
他认为,人从诞生到24岁是青春岁月,是培植才智的时期。学习应从婴儿期开始,一直持续到成年,这24年的时间可分为四个明显阶段:婴儿期、儿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每期六年,相应地建立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学校。在家庭设立母育学校,由母亲对1—6岁的幼儿进行学前教育,主要锻炼各种感觉器官,使之辨别周围的事物,为以后成长打下基础。在每个乡村和城镇设立国语学校,对所有6—12岁的儿童进行初等教育,主要利用阅读、书写、图画等方法去训练想象力等。在较大的城市设立拉丁学校,让学生利用辩证法、文法、修辞学以及其他根据因果法则的科学与艺术,去领悟感官收集来的知识并加以判断。在国家或省设立大学,对18—24岁青年中的“智者”进行高等教育,学习与意志紧密相关的四科,即“神学教我们恢复灵魂的和谐;哲学教我们恢复心灵的和谐;医学教我们恢复身体上主要功能的和谐;法学教我们恢复外界事务的和谐”。夸美纽斯认为,这四种学校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母育学校和国语学校收容一切男女青年;拉丁语学校对于志向超出工场以上的学生给予更彻底的教育;大学则训练未来的教师和学者,使教会、学校与国家永不缺乏适当的领袖。最后,他论述了实现他的教育理想应具备的条件,并且呼吁教师、学者、神学家和帝王、官吏全力支持和实现他的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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