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收商业电费,也没有绝对的标准,一般还要加上变压器损耗、线路损耗为原则,也就是电力局收多少,向业主也收多少。
笔者以前管项目的时候,有一栋七层的公寓,只有七十七户,另几间商铺,40年产权,开发商为这栋楼专门设置了变压器,而且
供电局仅设置了一块用户电表,每两个月收一次电费,由物业公司对每个业主实行转供电,一户一表,业户的用电是以商业电价计!
刚交付那会儿,入住的户数少,这一栋业主的,电费如果按用电量平均计算单价,其单价平均下来较高,根据用电量测算,每Kwh(度)电的单价为1.5元,这标准收取相当于电力局公布商业电价标准的两倍。如果按用电量摊损耗对于前期入住的少数业主是不太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