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8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存货和2017年基本没变,但应交增值税却翻了一倍。这是什么原因呢?

某公司2018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存货和2017年基本没变,也没有出口退税,但应交增值税却翻了一倍。这种情况按照审计师的职业审慎态度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吗?公司2018年董事长换届,原董事长在位时把公司的市值做大了很多,换届后新领导是否有盈余管理,故意做低营收,以后年度释放的可能?有没有合理的解释?

A、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原因如下:1、2017年度大量采购,进项税额以在2017年度认证抵扣;2、2018年度销售的商品实际是2017年度采购入库为销售完毕的,但因2018难道采购额减少,导致2018年度的进项税额比较少,直接造成2018年应交增值税额增加;
B、关于不同领导层是否采取不同的财务政策,及对外披露,应属战略事项,只要合法,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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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0
这个没有看到就不好评论是什么原因了,很多原因都会造成这结果。但你说这样做是为了把市值做大那是不可能的。那个会计蠢到通过应交税金把市值做大的
第2个回答  2019-11-20
从根源上分析,增值税主要有进项和销项两部分构成,构成进项的有哪些业务,销项的有哪些业务,还要考虑这两年是不是有什么影响重大的特殊业务。
可以从两年的进项和销项入手,倒追纳税事项,把两年的资料进行对比,就可以找出差异原因了。
第3个回答  2019-11-20
可能是2017年大量采购原材料,
18年原材料采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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