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国土资源工作 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如题所述

(2006年4月29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切实把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80年代初,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从历史背景看,扶持力度更大。现在要建设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这既是一个全面的目标,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经济调整增长,无论是GDP、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是整个社会的投资规模,都在5年内提高了1倍以上。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广大农民落后于现代化进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对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相当不利的。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的状况也亟待改变。2005年,全国粮食产量虽比上年增加了5000多万吨,但仍比历史上最高的年份少2800多万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关系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迫切任务。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以一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对广袤的农村来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为整个农村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我国大部分国土资源分布在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许多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国土资源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说到底,建设新农村就是要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机制要民主,精神要文明,社会要稳定,要改革调动各方面尤其是农民的积极性,这些都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切实有效地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分析现状、因势利导,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一蹴而就,决定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政治口号,更不是一个政绩工程。它同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一样,是一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促动的系统工程,前途广阔,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结合新疆的实际,根据现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新疆土地面积166.49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6。至2004年末,新疆农用地6304.58万公顷(其中,耕地402.5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9%;建设用地121.05万公顷,占0.72%;未利用地10223.35万公顷,占61.39%。土地利用呈现垂直地带性和流域性特点和绿洲灌溉农业特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势。

但是,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的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区,降水少而蒸发强烈,森林草原植被主要分布在山区,广大平原多为沙漠,植被稀疏,呈绿洲镶嵌分布在盆地边缘沙漠之中的格局,生态环境脆弱,荒漠化威胁严重。由于干旱少雨,土壤淋溶作用弱,过量灌溉及渠系输水渗漏严重,又使地下水位升高,在强烈的蒸发作用下,土壤盐渍化严重。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貌,造成自治区土地污染的自净能力低。

在土地利用方面也存在着土地利用率低;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配套差;水利工程建设滞后,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差;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益差;不合理的利用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架设步伐加快人,建设用地增速快,建设占用耕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耕地保护与建设占用的矛盾日趋突出;建设用地利用,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低等问题。

看到问题和不足,就是为了寻找差距,更好地、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在研究、实践、探索中,我们捕捉到了发展的巨大潜力。自治区有丰富的耕地后备资源,且耕地中夹荒地、弃耕地多,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巨大。

在农用地开发利用潜力方面,自治区耕地有很大的整理潜力。自治区耕地待整理区面积226.42万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农用地43.56万公顷,其中,可增耕地37.03万公顷。耕地整理既可以促进农区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可减轻劳动强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的质量,增加就业和农牧民收入,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新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95.26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点中庭院经济用地较大。农村居民点待整理区面积1.55万公顷,可补充耕地0.69万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可挖掘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提高用地效益,改善人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

土地复垦潜力。新疆待复垦土地面积4.01万公顷,可增加农用地2.96万公顷,其中可增加耕地2.23万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缓解用地矛盾。

土地开发潜力。新疆后备土地资源总量1486.67万公顷。2030年以前有水源保证的、集中连片大于200万公顷的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量331.73万公顷,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的集中分布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决定着土地开发利用的水平。在新建水利工程设施的条件下,水资源调蓄能力进一步增强,将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极大地推动作用,使土地开发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通过土地开发,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实现新疆及至全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新疆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将有力地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履行职责、维护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今后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认为,依法做好国土资源特别是土地管理工作,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主动研究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发展稳定,是我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的最大的支持,这也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我们既要积极主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建设,又要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的方针,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这样的想法,我们感到,国土资源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统筹协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中合理用地提供科学依据。要切实发挥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统筹作用。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抓紧开展新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新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并为规划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准备。做好地(州、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加快开展“四清查”,“四对照”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完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各项用地。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优先安排,先期介入,争取主动,保持同步。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二是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重点项目要加以重点保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依照土地整理规划,进一步部署土地整理工作。坚持土地整理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区倾斜。

加强对基本农田特别是自治区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支持粮食主产区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落实以保护基本农田为重点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开展对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的核查工作,监督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实现全区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做好补充耕地等级折算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工作。

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点抓好示范区项目和伊犁河谷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抓紧编制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盐碱化耕地整理工程实施方案,2006年8月底前完成,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的论证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编制《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巡查机制,强化对项目的实施管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机制的形成。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提高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充分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加快推进自治区工业化建设的意见》,鼓励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利用非耕地进行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强、辐射带动能力大的园区建设,为构建自治区特色经济产业集群做好用地服务,提供用地保障。对已确定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要提前介入,做好征地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三是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目前新疆城镇用地总量8.23万公顷,全区城镇用地中各种类型的闲置土地0.47万公顷,随着城镇化发展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的深入贯彻,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具有较大的潜力可挖掘。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基础设施改造,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缓坡和“四荒”地,尽是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引导农民住房向中心村镇集中,乡村工业向工业用地区集中,农业向许诺规模经营集中,以集中促进节约集约,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

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规范完善。严防盲目大拆大建,侵占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坚持建新拆旧。腾出的土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宜耕则耕,宜建则建。村庄整理节省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严格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以转变职能为重点,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中,要严格控制征地数量和范围。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的审核。对征地补偿标准不合法、安置措施不落实、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没保障的,不得报批用地。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进一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改革措施,重点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推广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研究建立征地纠纷协调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五是大力加强农村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汛期值班、应急调查、灾情速报、群测群防和气象预报预警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实行村镇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较大的农牧区,根据农牧民自愿的原则,在科学调查、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让搬迁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出资安排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国——荷兰政府合作开展的乌鲁木齐河流域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尽快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农村地区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小矿山的整顿和整合。继续加强缺水地区农村地下水调查评价和供水水文地质勘查。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要善于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及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国土资源管理有序推进。要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它是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重点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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