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
物流公司经营租赁货运汽车,且司机非出租单位配备,这项业务属接受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汽车购买
购进汽车用于运输,那么这些汽车是可以抵扣进项的。
3、汽车燃油费
货运汽车燃油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此外,物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真实合法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可抵扣。如接受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服务,按照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取得税率6%的属于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