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询价公告与第一次询价公告的报名要求不一样,是否符合招投标法??!!

我这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由某个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第一次开标,共三家,有一个废标,所以又发的二次询价公告,但在第二次询价公告时,加上了一条“需外地驻莱监理企业备案”,之前报名时没有的,请问根据招投标法是否符合要求? 不符合的话请说明原因。。 谢谢,急!

符合要求,以第二次公告为准,第一次废标了,第二次再发公告可以加些东西,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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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0
符合,现在全国各地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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