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房产,父母有没有权利处置?

买房时,父母曾给添过二分之一的房款,现在儿子已经入住一年,可父母却想将房子买掉,儿子不同意,父母有有没有权利私自将房子买掉?该房子的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办理下来,但房款全是以儿子的名义缴的.有知道的人帮帮忙啊,谢谢!

父母有没有权利处置儿子的房产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
2、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3、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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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30
儿子的房产父母有无权利处置?回答应该是:从法律角度来讲在当事人有能力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其他人没有权利处置!但分析父母既然出二分之一资金依儿子的名义买房,现在却又想卖房不会是初衷和真实的想法!还是作为儿子多思过!对父母孝、尊做的怎样?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有没有权力的问题!多少钱,多少利息能与“亲情”相比!??真实的理由恐怕还是“情”!做儿子的不理解、不懂得怎样去“爱”父母!父母伤心到深处才出此“下策”!真不希望天下的父母和儿子把关系处到反目为仇这一步!
第2个回答  2014-04-30
再没有经过儿子的同意下, 他们绝对没有权利私下卖掉房子,不管任何理由,你也享有房子的使用权和部分所有权,没有人能剥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4-30
没房产证、土地证房子本来就不能买卖!如果购房协议上是你的名字,他们更不能直接把房子卖掉,但你们要把他们当时付的款连本带息的要还给他们
第4个回答  2014-04-30
既然房款是以儿子的名义交的,那儿子是拥有此处房产全部合法权益,或者住,或者租赁买卖。 这种情况下,作为父母想卖房是不可能的了。既然当时买房时也出资了,最理想的就是 让儿子把从父母手里借用的房款写个借条,利息也就是跟银行定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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