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5年后离职(签过三次合同),后重新入职,签了第二次合同,现公司裁员,我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2007.4月入职,2011.8月底自动离职(签过三次合同,但无签无固定合同);后于2012.2月初重新入职同一间公司,今年8月份公司与我续签合同至2014.8月初。但现公司紧缩要裁员的话,我能获得赔偿吗?会有多少赔偿金?谢谢!

2007.4月入职,2011.8月底自动离职(签过三次合同,但无签无固定合同):这期间你和单位的工龄已经全部了断,不存在补偿问题。

后于2012.2月初重新入职同一间公司,今年8月份公司与我续签合同至2014.8月初。但现公司紧缩要裁员的话。如果按照合法的裁员程序,你的经济补偿从2012.2至今算起,补偿2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的裁员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得给你2倍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工资,不过这个就得做好手机证据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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