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法律高手告诉我一下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可以吗

如题所述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其财产是独立的。

股东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
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营业期限到期,不同意延期的股东。
股份公司的股东遇到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如果股东遇到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占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散该公司。(1),连续2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无法达成有效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长期冲突。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
PS::对应法条: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2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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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5

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不应包括在内;
第二,公司给予该股东补正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
第三,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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