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二、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查看学生档案,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对社会其他人员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了解清楚有无海外关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三、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公务员招考的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 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自2012年4月21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八)自2010年4月21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自2012年4月21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自2012年4月21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公职)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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