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当月不做帐,增值税进项税账面数小于增值税申报数;次月报销进行账务处理,当月增值税进项账面数大于申报数,累计一致了。
这种情况在实务中经常遇到。比如购进一批材料,由于内部签批手续没有签下来等原因,但财务上又需要进项,或者该分发票即将过期等,这时就要先将发票认证了,然后再办理其它的手续。
遇到这种事时,财务上至少必须保证进项税认证的金额与帐面金额一致,这个一致是少不得的,税务部门一看报表就会知道。会计上处理可以通过预提的方式:凭认证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同时抵扣联要同正常认证的抵扣联一起保存在认证当月)
借:进项税
贷:预提费用
下月正式报销入帐时就不再做进项了,而是冲掉预提费用就行了。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