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1841年至1997年期间成为英国殖民地的时期,前后共历经156年。港英政府殖民地时期称为香港政府,因与香港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简称一样,传媒将殖民地时期的政府称为港英政府,以区别两者。1941年末至1945年香港被日军统治,英治时期被香港日治时期打断。
1997年7月1日,英国如期将香港主权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象征着大英帝国的结束。香港主权移交后,根据一国两制的政策,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地位。
扩展资料:
香港被割让出去的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