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要预交物业费必须要交吗

如题所述

是的,物业费都是预交,作为相关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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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5
物业起诉“欠费”业主
没签合同可不交物业费吗
日前,北苑家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把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告上法庭。无独有偶,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公司此前也因催交物业费把12名业主告上法庭,业主却表示没签合同就不交钱——
物业公司起诉“欠费”业主
没签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家住北苑家园的张女士日前收到了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承物业”)的两份起诉书:一份起诉书要求她缴纳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的物业费及收视费;一份起诉书要求她缴纳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的供暖费及滞纳金。
■业主:没签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
张女士认为,城承物业从2002年6月起就一直没有和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因此她有权拒交物业费。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2年6月3日入住北苑家园,当日和“城承物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不满,但不签就拿不到入住钥匙。张女士当时认为反正就一年的合同,到续签的时候再更正过来就行了,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情。张女士告诉记者,在这期间,她多次要求修改合同中的不合理部分,出具相关收费依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至今也没有得到答复。她认为城承物业的这种行为实际上终止了双方的物业管理委托关系
收取2002年6月后的物业费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
“我没签合同,凭什么交钱啊?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大街上走,被拖进一家商店,塞给一台彩电,不管你要不要,反正彩电给你了,你就得交钱。”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目前还没有收到起诉书,但他家的大门上近日也贴出要求他缴纳费用的通知。王先生认为,他入住时和物业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早就过期了,而物业公司迟迟不愿续签,现在不能因为它提供了强制性的服务就要交钱,何况它提供的服务质量也不合格。
业主王先生认为:现在物业公司问题很多,难以接受,就个人而言他无法阻止物业公司继续服务,但他有权利不续签合同,不交物业费。
■物业:业主不满可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选择物业公司
北苑家园城承物业公司马先生告诉记者
目前小区有7000多名业主
暖气费的交费率为86%
物业费的交费率为63%
目前向法院起诉了56户,其中18户已经在法庭调解下解决。
马先生告诉记者,城承物业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开发商指定对北苑家园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服务、收费。公司员工可能良莠不齐,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给业主带来了麻烦和不便,公司对此问题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业主若是不满,可以通过业主代表大会或者业委会以竞标的方式择取物业公司。
马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因此不可能因为个人的不满而停止服务,业主事实上享受了服务,就应该交纳物业费。
■律师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构成事实的管理服务关系
北京京锐律师事务所袁小奕认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了管理服务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就构成事实的管理服务关系,业主应当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若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异议,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关系或者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解除二者之间的服务关系。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第2个回答  2016-09-09
您好,不需要,物业费应该是正式接房的时候开始交,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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