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the order 是指示提单的一种。
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不能够空白,而仅填写 “凭指示”(To order) 或“凭某人指示”( To order of ...)字样。指示提单一经背书即可转让。
指示提单,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TO ORDER),列名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
不记名提单可以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
扩展资料:
指示提单的背书(Endorsement)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
空白背书是由背书人(即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背书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也无须取得原提单签发人的认可。
记名背书:除同空白背书一样需要由背书人签章外,还需要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如果被背书人再转让,必须再加背书。
指示提单有凭托运人的指示;凭收货人的指示;和凭进口方银行的指示等。相应的则需要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背书后方可转让或提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指示提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背书
提单中 to the order of 就是根据谁的指定出让。 一般写明 to the order of shipper。因为货物的产权是托运人所拥有的。 写下了to the order of shipper, shipper 需在提单后面背书, 背书后, 如加盖受让人 (一般是货物收货人)的名称和盖章,受让人就拥有货物产权。
如果单纯的to order, 这时候托运人不需背书, 一般提单拥有人就有了产权, 因为只要加上某一个名称, 则货物就可以根据该名称的指定去处置。
详细用法举例如下:
1、To order of shipper,凭发货人指示-- 托运人背书--买方付款取得提单时。
2、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指示--银行背书--买方付款取得提单时。
3、To order of X,公司凭x公司指示 --公司背书 -- 买方付款取得提单时。
4、To order /To the order ,凭指示 -- 托运人背书--买方付款取得提单时。
5、To XXX公司或XXX公司--不要背书 --开了提单货权就是收货人的。
扩展资料:
提单背书的方式:
可以做成空白背书,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 2可以做成记名背书:还是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然后打印一句话 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这样这个XXX公司就 可以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了。
补充各种写法:
1、TO ORDER OF= TO THE ORDER OF = ORDER OF。
2、TO ORDER= TO THE ORDER= ORDER。
如果TT付款,出货前全部付清,记名没有问题, 给客户拿货权又如何?
如果TT付款,出货前没有付清,当然记名会有问题, 给客户拿货权很危险。
如果DP托收,,提单是记名提单,银行白做,有些国家不要正本可以提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贸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