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出租车司机,17号在火车站接活,与一名同行发生口角,
后来撕扯起来,正巧旁边路过蚌埠市东升派出所的几名民警, 冲上前来抓住我父亲的头发,
猛烈的把他摔倒在地, 手臂肘部撞击到路崖石上。
后经医院检查,左手肘关节挠骨骨折断裂,..
因为家境条件不好,我和母亲都无工作,生活所有开销由我父亲一人承担,
而现在,医院要求我父亲尽快手术,家里支付不起这笔费用,
去找蚌埠市东升派出所, 他们态度强硬,不给予目前住院所需费用,
并一拖再拖,耽误治疗的最好时机.
目前我父亲卧床在家,生活需人照顾,手臂疼痛厉害,
难道说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对人造成严重伤害,不该及时带去治疗吗,
就这样不闻不问,并且态度蛮横,难道这就是蚌埠市所有民警的形象吗。
想咨询了解有关知识的朋友,给予最好的解答,
到底我们家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有没相关法律条例明确规定。?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