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在2012年7月结婚,在2013年元月生下一男孩,满月后小两口就出去打工了,小孩儿有我母亲一人在家带着直到1岁零3个月,期间两口二人没有出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小孩妈妈没有回家看过一次孩子。在外打工期间两人经常吵架,甚至打架,中途弟媳还不辞而别,导致我弟整天精神恍惚,无心工作。我家多次去女方家说好话,希望两人好好过日子,可是都没有如愿,眼看2013年春节即将到来,我们全家都希望小孩妈妈能够回家团聚,可是始终联系不上,我家人去打听没有结果,托人打听,她父母也不肯告诉我们自己女儿的下落,结果导致我们2013年的春节也没过好。春节过后,考虑到小孩儿和妈妈基本没有在一起过,怕没有太多感情,为了挽回弟媳的心,我弟把小孩儿送到了女方家,希望小孩儿妈妈看在母子的份上,能回家和孩子待一段时间。结果,女方利用孩子问我家要钱,说给钱了才肯让女儿回家,否则孩子也不肯给我们。为此,我家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拿钱,又是拿礼品,还托人,想要回孩子,可是女方始终不
给,原因是嫌钱少。实在没办法了,我弟就去女方家闹了几次。结果女方家就去法院起诉我们了,要我们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他们,并且还得我们拿抚养费,这点我家接受不了,第一,孩子从出生到1岁多都是我妈一个人带着,她们没有拿一分钱,第二,女方家不是真心实意要孩子,而是想利用孩子向我家要钱,第三,我家愿意养孩子,如果女方不愿拿抚养费的话,我们不强求。请问律师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这场官司,我们是否占优势。注:1.他们两口吵架打架,原因我们不
知道。2.他们没有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