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3-30
王羲之(303—361年),汉族,字逸少,号澹(dan)斋,身长七尺有余约为(1.83米),原籍琅琊临沂(今属山东),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是东晋伟大的书法家,被后人尊为“书圣”。他的儿子王献之书法也很好,人们称他们两为"二王",另一个儿子王凝之官至左将军,因曾任右军将军,世称“王右军”、“王会稽”。代表作品有:楷书《乐毅论》、《黄庭经》、草书《十七帖》、行书《姨母帖》、《快雪时晴帖》、《丧乱帖》、行楷《兰亭集序》等。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冶于一炉,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被后人誉为“书圣”。其中,王羲之书写的《兰亭集序》为书家所敬仰,被称作“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对真书、草、行主体书法造诣都很深。今人刘铎对王羲之的书法曾称赞道:“好字唯之(之,即王羲之)”。
王羲之小的时候,练字十分刻苦。据说他练字用坏的毛笔,堆在一起成了一座小山,人们叫它“笔山”。他家的旁边有一个小水池,他常在这水池里洗毛笔和砚台,后来小水池的水都变黑了,人们就把这个小水池叫做“墨池”。
长大以后,王羲之的字写得相当好了,还是坚持每天练字。有一天,他聚精会神地在书房练字,连吃饭都忘了。丫环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催着他吃,他好像没有听见一样还是埋头写字。丫环没有办法,只好去告诉他的夫人。夫人和丫环来到书房的时候,看见王羲之正拿着一个沾满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弄得满嘴乌黑。她们忍不住笑出了声。原来,王羲之边吃边练字,眼睛还看着字的时候,错把墨汁当成蒜泥蘸了。
夫人心疼地对王羲之说:“你要保重身体呀!你的字写得很好了,为什么还要这样苦练呢?”
王羲之抬起头,回答说:“我的字虽然写得不错,可那都是学习前人的写法。我要有自己的写法,自成一体,那就非下苦工夫不可。”
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摸索,王羲之终于写出了一种妍美流利的新字体。大家都称赞他写的字像彩云那样轻松自如,像飞龙那样雄健有力,他也被公认为我国历史上杰出的书法家之一。
《悬梁刺股》
汉朝的孙敬刻苦好学,每天一早就起来读书,直至深夜。因为疲劳瞌睡,会不知不觉地打起盹来,他就把绳子的一头拴在屋梁上,一头系在自己的头发上。这样以来,如果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疼。。另外,战国时的苏秦在游说秦国失败后,回到家里发愤学习,每当晚上读书读得疲倦打瞌睡时,他便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直至鲜血淋漓。他后来终于成为有名的政治家。这个成语形容人刻苦读书,坚韧不拔的精神。他后来终于成为儒学大师。
《燃糠自照》
在南朝时,有个齐人叫顾欢。他非常聪明,六、七岁时就能推算四时节气和六十甲子。邻居们都夸他,说他长大一定会有出息。
有一年秋天,稻谷熟了,爸爸让小顾欢去看稻田,还特意嘱咐他:“可别让麻雀把稻子给吃了。”小顾欢满口答应,还没等爸爸说完,就一溜烟跑了出去。他来到了稻田边,那金灿灿的稻子在阳光的照耀下,象一粒粒金豆子。在稻田上空有一群麻雀。小顾欢见麻雀叽叽喳喳怪好玩儿,突发奇想,坐在田埂边写起了《黄雀赋》。
晌午,爸爸来叫小顾欢回去吃饭,看见稻田里的稻子被麻雀吃掉了一大半,原先鼓鼓的谷粒,刹那间变成了空壳儿,稻杆东倒西歪的。爸爸火冒三丈,破口大骂:“你瞧瞧你,稻子都快给麻雀吃光了,你在干什么?”小顾欢战战兢兢地回答:“我……我在写《黄雀赋》呢!”“哦?《黄雀赋》?让我看看。”爸爸说。小顾欢用发抖的小手把写的文章递给爸爸。爸爸看了看,叹了口气,说:“可惜我们家穷,不能让你读书啊!”
顾家附近有个私塾,小顾欢白天常常跑去偷听。只见他拿着纸和笔,歪着小脑袋,仔细地听着,遇到精彩或重要之处就记下来。晚上,他就在家里复习。顾欢家里穷,买不起蜡烛,他就点燃稻糠、松枝照明。
顾欢就是这样勤奋好学,老了也是这样。朝廷要让他做官,他不肯,一直隐居在天台山。
这就是才子顾欢小时侯的《燃糠自照》的故事。
《凿壁借光》
匡衡勤奋好学,但家中没有蜡烛照明。邻家有灯烛,但光亮照不到他家,匡衡就把墙壁凿了一个洞引来邻家的光亮,让光亮照在书上来读。同乡有个大户人家叫文不识的,是个有钱的人,家中有很多书。匡衡就到他家去做雇工,又不要报酬。主人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我希望能得到你家的书,通读一遍。”主人听了,深为感叹,就把书借给他读。于是匡衡成了大学问家。
《囊萤映雪》
“囊萤映雪”这则成语的囊萤是晋代车胤家贫,没钱买灯油,而又想晚上读书,便在夏天晚上抓一把萤火虫来当灯读书;映雪是晋代孙康冬天夜里利用雪映出的光亮看书。后用“囊萤映雪”比喻家境贫苦,刻苦读书。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1
王羲之传论
书契之兴,肇乎中古,绳文鸟迹,不足可观。末代去朴归华,舒笺点翰,争相夸尚,竞其工拙。伯英临池之妙,无复馀踪;师宜悬帐之奇,罕有遗迹。逮乎钟、王以降,略可言焉。钟虽擅美一时,亦为迥绝,论其尽善,或有所疑。至于布纤浓、分疏密,霞舒云卷,无所间然。但其体则古而不今,字则长而逾制,语其大量,以此为瑕。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搓挤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羸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子云近世擅名江表,然仅得成书,无丈夫之气。行行若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卧王蒙于纸中,坐徐偃于笔下;虽秃干兔之翰,聚无一毫之筋;穷万谷之皮,敛无半分之骨。以兹播美,非其滥名耶?此数子者,皆誉过其实。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凤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摹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笔法诀
夫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玄妙。心神不正,字则攲斜;志气不和,书必颠覆。其道同鲁庙之器,虚则攲,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冲和之谓也。
大抵腕竖则锋正。锋正则四面势全。次实指,指实则节力均平。次虚掌,掌虚则运用便易。
为点必收,贵紧而重。
为画必勒,贵涩而迟。
为撇必掠,贵险而劲。
为竖必努,贵战而雄。
为戈必润,贵迟疑而右顾。
为环必郁,贵蹙锋而总转。为波必磔,贵三折而遣毫。
侧不得平其笔。
勒不得卧其笔,须笔锋先行。
努不宜直,直则失力。
趯须存其笔锋,得势而出。
策须仰策而收。
掠须笔锋左出而利。
啄须卧笔而疾掩。
磔须战笔发外,得意徐乃出之。
夫点要作棱角,忌于圆平,贵于通变。
合策处策,“年”字是也。
合勒处勒,“士”字是也。
凡横画并仰上覆收,“土”字是也。
三须解磔,上平、中仰、下覆,“春”、“主”字是也。凡三画悉用之。
合掠即掠,“户”字是也。
“口”乃“形”、“影”字右边,不可一向为之,须背下撇之。
“艾”须上磔扭锋,下磔放出,不可双出。
“多”字四撇,一缩、二少缩、三亦缩、四须出锋。巧在乎躏砾,则古秀而意深;拙在乎轻浮,则薄俗而直置。采摭箐葩,芟剃芜秽,庶近乎翰墨。脱专执自贤,缺于师授,则众病蜂起,衡鉴徒悬于暗矣。
论书
太宗尝谓朝臣曰: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凡诸艺业,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专精耳。朕少时为公子,频遭敌阵,义旗之始,乃平寇乱。执金鼓必有指挥,观其阵即知强弱。以吾弱对其强,以吾强对其弱,敌犯吾弱,追奔不逾百数十步,吾击其弱,必突过其阵,自背而返击之,无不大溃。多用此致胜,朕思得其理深也。今吾临古人之书,殊不学其形势,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吾之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
指意
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毛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所资心副相参用,神气冲和为妙,今比重明轻,用指腕不如锋芒,用锋芒不如冲和之气,自然手腕轻虚,则锋含沉静。夫心合于气,气合于心;神,心之用也;心,必静而已矣。虞安吉云:夫未解书意者,一点一画皆求象本,乃转自取拙,岂是书耶?纵放类本,体样夺真,可图其字形,未可称解笔意,此乃类乎效颦,未入西施之奥室也。故其始学得其粗,未得其精。太缓者滞而无筋,太急者病而无骨,横毫侧管则 钝慢而肉多,竖笔直锋则干枯而露骨。及其悟也,心动而手钧,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粗而能锐,细而能壮,大者不为有馀,短者不为不足,思与神会,同乎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31
王羲之(303—361年),汉族,字逸少,号澹(dan)斋,身长七尺有余约为(1.83米),原籍琅琊临沂(今属山东),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是东晋伟大的书法家,被后人尊为“书圣”。他的儿子王献之书法也很好,人们称他们两为"二王",另一个儿子王凝之官至左将军,因曾任右军将军,世称“王右军”、“王会稽”。代表作品有:楷书《乐毅论》、《黄庭经》、草书《十七帖》、行书《姨母帖》、《快雪时晴帖》、《丧乱帖》、行楷《兰亭集序》等。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冶于一炉,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被后人誉为“书圣”。其中,王羲之书写的《兰亭集序》为书家所敬仰,被称作“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对真书、草、行主体书法造诣都很深。今人刘铎对王羲之的书法曾称赞道:“好字唯之(之,即王羲之)”。
生平
少从叔父,后又从卫夫人学书,得见汉魏以来诸名家书法,草书学张芝,正书学钟繇,兼善隶、草、正、行各体,博采众长,备精诸体,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笔势开放俊明,结构严谨。楷书以《黄庭经》、《乐毅论》为最;行书以《兰亭序》为最;草书以《快雪时晴贴》、《初目帖》等为最。唐太宗视为国宝,号召天下临摹他的字体,其书法成为代替汉魏笔法的书体正宗。其字被誉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铁书银钩,冠绝古今”,后世尊称为“书圣”。据传说其行书真迹《兰亭序》随葬李世民。现传世均为临摹本。
他认为养鹅不仅可以陶冶情操,还能从鹅的某些体态姿势上领悟到书法执笔,运笔的道理。有一天清早,王羲之和儿子王献之乘一叶扁舟游历绍兴山水风光,船到县禳村附近,只见岸边有一群白鹅,摇摇摆摆的模样,磨磨蹭蹭的形态。王羲之看得出神,不觉对这群白鹅动了爱慕之情,便想把它买回家去。王羲之询问附近的道士,希望道士能把这群鹅卖给他。道士说:「倘若右军大人想要,就请代我书写一部道家养生修炼的《黄庭经》吧!」王羲之求鹅心切,欣然答应了道士提出的条件。这就是「王羲之书换白鹅」的故事。
二十岁时,有个太尉郗鉴派人到王导家去选女婿。当时,人们讲究门第等级,门当户对。王导的儿子和侄儿听说太尉家将要来提亲,纷纷乔装打扮,希望被选中。只有王羲之,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似的,躺在东边的竹榻上一手吃烧饼,一手笔划着衣服。来人回去后,把看到的情况禀报给郗太尉。当他知道东榻上还靠着一个不动声色的王羲之时,不禁拍手赞叹道:这正是我所要的女婿啊!于是郗鉴便把女儿郗浚嫁给了王羲之。这故事便成了「东床」和「令坦」两个典故。
在他身上出现的成语还不只这些,据说有一次,他把字写在木板上,拿给刻字的人照着雕刻,这人用刀削木板,却发现他的笔迹印到木板里面有三分之深。这就是成语「入木三分」的由来
唐·冯承素摹兰亭序(神龙本)王羲之一生最好的书法,首推《兰亭集序》。那是他中年时候的作品
第4个回答 2009-04-12
王羲之似乎是用不着简介的,毕竟,在中国地儿,包括那些偏远的山村里识字不多的老人们,都可以说上几个有关王羲之的故事。王羲之老家是临沂,也就是著名的琅玡王氏,历朝历代都有在朝中当“大官”的。
临沂,也就是古琅玡,作为临沂人,我就炫耀一下吧。王羲之,好像是生于公元321,在公元379见了马克斯。现在的文化人都有字有号,呵呵,羲之自然也不能免俗,表字“逸少”,大号“澹斋”。
差不多是中国最大的大书法家了,所以被后人尊为书圣。能称之为“圣”,自然有两下真本领,例如孙猴子称为“齐天大圣”。王羲之书法代表作《兰亭序》流芳千古,影响深远,那个天下第一行书的称号,既是他老人家的荣誉,也是我们临沂人的骄傲,可惜后人没有眼福看一眼了。
也许是姓“王”的缘故吧,呵呵,王氏在历史上一直很“旺”,王羲之老辈上一起在山东临沂居住,据说他小时候也是在东晋琅琊临沂,也就是现在的今山东临沂生活,后来,晋王朝的首都南迁了,他老爸作为朝廷的重臣,自然举家伴驾。所以就“居会稽山阴”,也就是现在的浙江绍兴,
三岁看老,王羲之为人坦率,不拘礼节,从小就不慕荣利。长大后很受人爱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中国都是官迷,为了让别人高兴,就称呼人家官职,例如王主任王厂长王秘书,世人称“王右军”。
由于祖辈虽然都是大官,但同时也都是大书法家,到了王羲之,更是不得了,这一方面有遗传基因在起作用的,更重要的还是他自己勤奋努力的结果。他的伯父王翼,王导;堂兄弟王恬,王洽等都是晋时的著名的书法家。再向上推一辈祖父王正为尚书郎;他的父亲王旷为淮南太守,据说之所以有东晋,就是他的功劳,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当然晋王朝已经日薄西山了,王旷倡议晋室渡江,让长江天险阻断北方的强大军事力量,同时江南那么富庶,也可以歌舞升平的。于是江南称制,建立东晋王朝;其伯父王导更是名闻于世是东晋的丞相;另一位伯父王敦是东晋的军事统帅,在此之前,好像还有著名的王安。琅琊王氏在东晋可谓权倾一时,炽盛隆贵,时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
家庭熏陶是重要的,王羲之悟性又好,从小爱好书法幼年时他曾跟随姨母著名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学过书法。稍大些,由父亲传授笔法论,“语以大纲,即有所悟”。
少年时期过去了,王羲之也离开了山东临沂,来到了浙江绍兴,此时,他已逐渐长大成人,北游名山博采众长,他兴趣深厚,见什么学什么了,学习了前辈书法大师,李斯、曹喜、张芝、张昶、蔡邕、锺繇和梁鹄等人的书法,草书师法张芝,正书得力于钟繇。观摩学习“兼撮众法,备成一家”,也就是说,所有这些人长处差不多都让他学到了,达到了“贵越群品,古今莫二”的高度。
王羲之简介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