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要孩子,需不需要给抚养费

如题所述

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
2、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4、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5、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包含以下内容: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须,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3、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具体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抚养费,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到成年,并且能独立生活。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不愿意履行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定期支付抚养费。因此父母在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抚养子女到成年,并且能独立生活,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即使成年了,父母仍然需要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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