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刑法学1案例分析

赵某,男,1989.3出生,XX学校初一学生.
2002.2.7晚上7点--11点短短4个小时内,XX市XX镇XX村先后有5户村民的房屋旁的草堆发生火情.幸亏发现及时扑救,村民房屋都安然无恙,但草堆都被烧毁.此后几天,又有几个村民家的草堆被烧.损失折合人民币共计6000余元.经XX市公安局侦查,这些起放火事件都是本村赵某所为,因为他觉得放火烧草堆很好玩.

问题:
赵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赵某的行为属故意放火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赵某在做出该行为时不满14周岁,属犯罪主体不合格,所以不构成犯罪。应由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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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4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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