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审表怎么填

如题所述

征兵政审表格填写以下:
1、政治考核表,必须使用今年分区下发的《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正反双面打印(A4) 。
2、编号,不填,分区组织统填写。
3、考生号,填14位考生准考证号。
4、姓名,填身份证上的姓名。
5、曾用名,如果有记录使用过曾用名的如实填写,没有曾用名的不填写。
6、出生时间,填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格式示例为:2000年1月 1日或2000.01.01。
7、政治面貌,团员填团员,党员填党员,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的填青年。
8、民族,按身份证上的民族填写。
9、户籍所在地,按身份证上的填写,具体到乡(镇街道办) ,格式示例:遂宁市射洪县青岗镇
10、考生学校所在地,考生在哪所学校参加高考就填那所学校所在地,格式示例:四川省射洪县。
11、毕业学校,填考生毕业所在学校的名称,格式示例: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12、是否应届生,如实填写,是应届生就填是,往届填否。
13、报考院校及专业,不填。
14、家庭住址及邮编,填写现在家庭常住地址及邮编。
15、主要经历,应届生填写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经历,职业填学生,证明人为班主任或校长;往届生还应对应填写复读、待业或工作的学校或单位、职业和证明人。
16、家庭主要成员,只填父亲、亲和未婚兄弟姐妹的相关情况。
17、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只填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8、奖惩情况,填县以上奖惩情况。
19、本人承诺,本人应签名并加盖手印(手印必须清晰地盖在考生姓名上,避免出现印泥过少或过多导致无法识别的情况)。
20、在校表现及学校考核意见,由邮生毕业所在学校填写考核意见,要特别注意毕业学校和参加高考学校不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校的情况。
如考生在成都七中读高中,回到射洪中学参加高考,此栏意见由成都七中填写考核意见,负责人签名(不是盖个人姓名章),加盖学校行政章,需提醒注意的是:往届生的政治考核表也应当有在校表现及学校考核意见”,此栏考核意见由该考生以前毕业学校作出。
21、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考核意见(往届生填写),此栏由往届生复读补习期间的教育机构,工作期间的工作单位,在家待业的村(居)委会填写考核意见,责任人为复读期间的教育机构负责人、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村(居)委负责人签名(不是盖个人姓名章),并加盖相应单位行政章。
22、走访调查意见,由邮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武装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 组织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3人或3人以上)组成走访调查组,进行走访调查,填写走访调查意见,走访调查组负责人为乡镇基层武装部部长,所有走访调查组成员均要签名。
23、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由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考核意见,加盖单位行政章,同时也要注意责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不是盖个人姓名章。
24、县(市、区)人民 *** 征兵办公室考核结论意见,由邮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作出考核结论意见,由人武部主官签名,并加盖人武部行政章,馆签名不能以个人姓名章替代;考生学校与户籍不在同一地方的,先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武部签字、盖章;后交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武部签字、盖章。
扩展资料:
一、政审程序
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1、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2、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3)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4)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二、政审标准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保证特种条件兵的征集。可以实行按地区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者县,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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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9
征兵政审表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主要内容包括政治面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文化程度、个人简历、现实表现等。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政治面貌:应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2. 家庭成员:应填写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等。
3. 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伯父、叔叔、姑父、舅舅、姨妈等。
4. 文化程度:应填写高中、中专、大学、研究生等。
5. 个人简历:应填写个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包括在什么时间、什么单位、担任什么职务等。
6. 现实表现:应填写个人的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7. 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或涂改。
8. 盖章:应由相关单位或组织盖章,并注明日期和公章。
9. 备注:应注明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需要注意的是,政审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同时,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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