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缴费档次标准及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农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1.乡镇一级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90%;
2.县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85%;
3.市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80%;
4.市一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75%;
农村合作医疗不能补交。农村合作医疗每年缴纳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到12月份尾,生效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也就是说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在每年11-12月参保,次年补交只能在下一年才生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一、门诊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标准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标准
1.设立普通门诊诊治起付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5元/人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3元/人次。
2.一般诊疗费“定额报销”。其中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10元/人次,报销8元,农民自付2元;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为6元/人次,报销5元,农民自付1元。
农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农村医疗保险省外普通住院报销标准
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报销。按照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起付线,最低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可报销费用政策性报销比例及保底报销比例参照本统筹地区Ⅳ类医疗机构比例执行。
农村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报销标准
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500元。妊娠或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类别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五保户参合资金每人120元标准,由县民政部门全额解决;低保户对象参合资金每人100元标准,其他20元由民政部门解决。
参合患者当年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获得报销的累计最高限额(不含省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及大病商业保险报销)不超过60万元。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办法
一.即时结报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即时结报医院就诊的,实行即时结报,出院时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患者需提供二代身份证(70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下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参合人员,提供同一参合家庭户成员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下同)。医疗机构按月汇总补偿材料到县合管局办理结算手续。
二.代理结报
不符合上述即时结报情形的,实行乡镇代理结报。患者需备齐补偿材料交户籍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补偿。
住院报销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银行账号(或在县内金融机构开户的存折或银行卡,下同)复印件;
③住院医药费发票原件;
④详细费用清单;
⑤出院记录。
门诊报销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及慢性病证复印件;
②银行账号(或在县内金融机构开户的存折或银行卡,下同)复印件;
③门诊发票原件;
④医药费用清单;
⑤大额门诊报销需提供相关疾病的门诊病历。
申请外伤住院补偿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当次外伤住院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和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并如实填写《新农合外伤住院申请补偿登记表》以供新农合经办机构或保险公司对外伤责任关系进行调查备用。
农村医疗保险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一、提高筹资水平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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