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售后三包规定

如题所述

鞋子售后三包是指包修、包退、包换,具体规定如下:
1、包退: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7天内,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可以退货、换货;
2、包换: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3、包修: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
1、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
2、100元及以上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
3、300元及以上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4、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三包责任:
1、出现严重脱胶、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等质量问题的;
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综上所述,鞋类商品售出出现质量问题的,只要是在三包有效期内的,消费者都可以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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