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为一起故意伤害导致轻伤和寻衅滋事的案件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起因是因为刘某和他5/6个朋友在网吧上网然后刘某与二十几名技校学生发生口角,刘某不服随即打电话给杨某并让杨某叫人与他回合.然后杨某伙同张某等六人与刘某会合以后在技校学生返校途中互相殴打并导致技校学生8人被小匕首砍成轻伤.涉案人员只有刘某和张某有匕首.事发后张某外出打工,5个月以后回家得知其他涉案人员都已被抓获并判刑,自己也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在派处所询问案情后得知刘某的罪名都被扣在自己身上.
请问派出所为什么会把不属于张某的罪名记录在网上在逃里边?
是不是其他涉案人员串供造成的?
如果是张某怎样说清事实真相?
如果不是串供还会有那些可能性?
张某投案自首前做什么对自己有利?
怎样做才能让张某最大限度少受处罚?
谢谢你/.赏分一定是你的.
张某投案自首且年满18周岁再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可能会判多久?
有没有可能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
那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把网上在逃人员消掉?
现在刘某已经按照从犯判刑,是不是说明他们已经串供或者伪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