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多少?

如题所述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

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多少?

扩展资料:

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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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6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

扩展资料:

条例历史

1990年,《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发布,随后《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规定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部分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标志着将差额选举引入党内选举。

1994年《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内差额选举进行了规范,规定地方各级党代会代表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差额比例不少于15%,党委常委和纪委常委的候选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1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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