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补偿安置赔偿办法不满意,如果达不成协议就要强才这样违法吗?

如题所述

世间是存在一种合法的强拆的,那就是司法强拆。
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拆迁方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强拆是合法的。由此可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强拆也有可能是合法的。
当然,征收人没有做出补偿决定,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这种显然就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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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1
您好,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实施墙拆,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建议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06-30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从两个方面来说: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首先,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出征收决定,载明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其次,对被征收的房屋作出分户评估,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对送达的分户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再次,区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作出补偿决定,送达被征收人。同时在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决定后。在60天的行政复议期限利和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内,没有提起法律程序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集体土地上房屋强制执行角度来说。
首先,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收批准文件。其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同时载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再次,在60天的行政复议期限利和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利,被征收人没有提起法律程序。
第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强拆,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强拆,均需要由征收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践当中人民法院接到行政单位的强制申请后,对拟强拆的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实施一般还是由政府单位来组织实施强拆。以上所说的就是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强拆的规定。除此以外,未履行上述程序的强拆行为均是违法的。也存在不具备强拆职权行政机关实施强拆,这也是一种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综上所述,对于征收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书一定要重视,依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21-04-01
违法。强拆,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达不成协议就强拆,是严重违法的。如果达不成拆迁协议,最起码应该先经过相关主管机关进行裁决,然后还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象你说的这种拆迁,很可能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21-04-05
如果是以前遗留项目,私营的地产公司是甲方,是不能强拆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现在的新拆迁项目,由政府或者国有地产公司作为甲方,且拆迁达到一定比率,那说明拆迁补偿标准是合理的,不签协议的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基本是属于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按司法程序强拆合理合法,这种的被强拆了最后吃亏的事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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