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

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

法律分析: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是可以提出诉讼离婚的。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大致需要: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信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分割材料、子女信息材料等。
起诉一般应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如果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审理期限只有三个月。如果能够达成调解的话,也可以调解的方式离婚。法院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如果没有办法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般不予判决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对方有重婚的,或者对方与其他人同居的;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方有赌博、吸毒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或者有其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这些行情形。那么法院如果调解没有效的话,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衍生问题: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30天。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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