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层次:本科 学制: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专业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该专业在相应省份的考试合格线。
录取原则: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考试时间限时2分钟。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随机指定稿件一篇,考生准备后进行朗读,准备时间2分钟,考试时间限时2分钟。
③命题即兴评述:系统随机抽取题目一个,考生准备后进行即兴评述,准备时间3分钟,考试时间限时3分钟。
上述考试科目,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