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报废期限的灭火器必须报废
2、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
1、酸碱型灭火器;
2、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3、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4、氯溴甲烷、
四氯化碳灭火器;
5、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应当报废的5种灭火器类型,均系技术落后,产品过时。酸碱型灭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对灭火器筒体腐蚀性强,使用时要倒置,容易产生爆炸危险。氯溴甲烷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的灭火剂毒性大,已经淘汰。这些灭火器类型列入了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产品标准也已经废止。在灭火器月检、半月检、日常巡检时,若发现这些类型的灭火器,应当予以报废。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应当严格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
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被火烧过。
说明:
a)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体严重锈蚀的;
d)筒体严重变形的;
e)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f)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筒体与器头非
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h)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m)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按GA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
1211灭火器;
o)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