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社保怎么转到上海来?

如题所述

一、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一、转移社保申请资料

1、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二、转移社保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接续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0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

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了。

扩展资料:

换工作转移社保关系

按照国家的规定,男的满50岁,女的满40岁,换城市工作不能在新的城市建立社保账户,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

所以,不要觉得换城市工作,就一定要把社保转移到新的城市,首先一定确定退休的是要在哪个城市退休。其次,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社保不是想转移就能转移。

在五险一金的异地转移中,真正变动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因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而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需要员工自己缴费,所以如果发生工伤和生育时单位没有给员工交这两项社保,员工就不能享受社保基金支付的待遇。

五险中,只有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同一个账户中续交的。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需要新城市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把这张函给迁出城市的社会保障局以后,之前城市的社保局会将养老保险的金额打入到新城市的账户之中。

养老金的领取一般要缴满15年,到退休年龄才能终身享受养老金,执行延长退休后一般都要等到65岁才能领取。

最让打工者纠结的就是领取地的问题,因为退休金的计算不仅和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比如,2015年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是7086元,天津是4944元,在同等条件下,你在北京领取养老金比在天津多的多。

国家规定必须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刚毕业的年轻人职业定位和人生追求都不稳定,也不确定留在哪个城市,所以在一个地区缴10年养老保险对于年轻人来说很不现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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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8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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