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敌人”是指阶级斗争中处于敌对关系、敌对状态的人和政治-社会集团。对外它是指帝(美)、修(苏)、反(日蒋),对内是指
地富反坏右等黑五类、黑七类、黑九类。它是一个历史范畴,流行于强调阶级斗争的时代,尤其是
文化大革命时期及其前后一段时间。
黑五类是国内阶级斗争的主要对象,这些人被规定为专政对象,成为所有政治运动的靶子。他们是所有基层单位治保工作的重点控制对象,没有自由活动、通信、交往的权利,必须经常向管理者汇报其行动。对他们可以不经批准就采取隔离、搜查等措施。他们是制度化的被
统治阶级、人民公敌。无需审判,他们就被剥夺了选举与被选举,参加早请示晚汇报,写、贴
大字报,佩戴毛泽东像章等
政治权利。
黑五类的子女因株连,也被划入了贱民的行列,不仅向上的社会流动之路给堵死,在利益分配上受到种种歧视,连起码的尊严和基本的生存安全都得不到任何保证。他们虽不是阶级斗争的直接对象,但也是阶级斗争的株连对象和其继续延续、发展的候补队伍。使得人们的欲求紧张,从比他们生活得更差的贱民身上获得某种释放、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