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远裁判规则及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1. 跳远比赛的有关规则:
- 运动员的试跳顺序应通过抽签决定。当参赛人数超过8人时,每人可进行3次试跳,有效试跳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进行3次试跳。若参赛人数少于或等于8人,每名运动员均可进行6次试跳。
- 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 比赛开始后,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
-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判定为试跳失败:
- 从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
- 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 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 每名运动员应以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作为最终决定成绩,包括在决定名次时的试跳成绩。
- 比赛名次应根据运动员的最好成绩排定。当成绩相等时,依次以第二个、第三个最好成绩判定名次。
2. 裁判方法:
- 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每人最多练习2次。
- 运动员应在接到裁判员通知或呼叫后开始试跳。每次试跳时限为1分钟。
- 比赛结束后,记录员根据规定判定运动员名次,抄写成绩单,并由主裁判、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审核签字。最后连同风速记录单送交编排记录组。
- 在全能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只有3次试跳机会,破纪录时的最大风速限制为4米/秒。
拓展内容:
跳远,又称急行跳远,是古代奥林匹克竞赛和古希腊五项运动中的项目,也是现代学校体育教学和田径比赛的主要项目之一。男子跳远世界纪录始于1864年,女子跳远在1948年第十四届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跳远技术包括助跑、起跳、腾空和落地等动作。运动员沿直线助跑,在起跳板前沿线后用单足起跳,经过腾空阶段,然后用双足在沙坑中落地,比赛结果以跳远的距离决定名次。
在2022年7月17日的俄勒冈田径世锦赛男子跳远决赛中,王嘉男在最后一跳中跳出8米36的成绩,为中国代表团赢得了本届世锦赛的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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