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的我表哥身份证进的厂子,现在出工伤好久了,单位不赔钱,怎么办,求帮忙一下,谢谢

如题所述

第一,依法取得工伤认定书,第二,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申请企业支付工伤待遇,第三,你用了虚假身份证入职,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规避用工风险,所以,即便是去到法院判决,企业同样是全额需要支付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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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3
以本人身份首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而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由本人承担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用人单位承担应由单位支付的待遇。发生争议,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虽然冒用他人的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遭受职业伤害是客观事实,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付。

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厂,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应当以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冒用他人身份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参保对象本人也不再其中,因此,社会保险机构不会对其进行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司法实践中,职工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涉嫌欺诈存在过错,但用人单位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一些省市规定工伤职工承担应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部分,用人单位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部分;一些省市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也承担部分。

诚实信用是做人的本分,职工冒用他人求职不可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
十二、劳动者以虚假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者提供的身份信息缴纳了工伤保险,后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应否由用人单位承担?
答:劳动者以虚假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者提供的身份信息缴纳了工伤保险且不存在疏忽大意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为其欺诈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一般无需负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但基于该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中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12
那个很难追的!!毕竟是你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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