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调解公司发我1800工资,只发了1000,扣了800,说因为我造成负面影响,合法吗?

6.30工作,8.4日离职,也没有签合同,报警调解后口头承诺于9.15日发1800元工资,9.23日发了1000元,扣除800元并为与我商议。问其原因,以我造成负面影响和各种事情为由扣除我800元,这样合法吗?这800元能要回来吗?如果可以起诉我需要怎么做?

不合法,你之所以去报警的原因还是在于他没发工资,如果他们发了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事情的负面影响是单位造成的,而不是你,很多时候政府就是在中间撮合的,他进一步,你退一步,不过这件事情,你可以继续要求要回另外的800。如果他给你协议你不要签, 就说要不全部给,要不你们全部一分不给,你继续向上告,这样才能治得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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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2
你遇到这种情况的话,你应该直接找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你就光没有签合同,这一条他就够给你赔好几个月工资了,现在你怎么找的是报警这一条方法呢?建议你保留好,你在这个公司上班,以及打卡的记录,然后去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他不仅要把那八百块钱给你他还要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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